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87号公告(原文附后),自 2017 年 1 月 1 日 起正式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请各位老师对所有电子发票和金额10000元以上的纸质增值税发票报销前在平台上进行查验并打印查验结果,报销时和发票一并提交。
财务处
2017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