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
2011-06-10 19:01   审核人:

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关于调整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

2002年7月1日  外专发[2002]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外国专家局(引智办)、财政厅(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

    随着出国(境)培训工作的不断开展,优化培训结构、逐步增加中长期培训已成为出国(境)培训工作的发展方向。考虑到国外物价水平的上涨以及高水平授课和对口业务实习所需费用的提高,经研究,决定对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的费用开支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长期出国(境)培训是指90天以上(含90天)的出国(境)培训。调整后的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项目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通讯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和零用费等。

    二、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分为“高级职称”人员开支标准和“普通职称”人员开支标准两类。“高级职称”指高级工程师(或相当高级工程师的其他职称)及以上职称、正县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普通职称”指工程师(或相当工程师的其他职称)及以下职称、副县处级及以下行政职务。

    三、调整后的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见附件)于二00二年七月一日起开始执行。

    四、各派出单位要从严掌握党政干部中长期出国(境)培训规模,认真选拔培训人员,加强出国前外语和专业培训,并进行严格考核,确保培训质量。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本通知精神,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国家外国专家局报告。

    附件:《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表》

国家外国专家局

财政部

二00二年七月一日

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表

序号

国家和地区

币别

标准(每人每月)

 

 

 

高级职称

普通职称

美洲、大洋洲

01

美  国

美元

900

800

02

加拿大

加元

1050

950

03

墨西哥

美元

550

450

04

澳大利亚

澳元

1000

900

05

新西兰

新西兰元

1000

900

06

巴  西

美元

380

350

欧洲

07

俄罗斯

美元

800

700

08

法  国

欧元

790

660

09

德  国

欧元

820

690

10

英  国

英镑

580

540

11

爱尔兰

欧元

810

730

12

葡萄牙

欧元

500

450

13

意大利

欧元

720

650

14

瑞  典

瑞典克朗

6500

6000

15

荷  兰

欧元

860

730

16

比利时

欧元

740

690

17

奥地利

欧元

780

680

18

瑞  士

瑞士法郎

1900

1800

19

芬  兰

欧元

820

700

20

挪  威

挪威克朗

8000

7000

21

丹  麦

丹麦克朗

5200

4500

22

西班牙

欧元

600

540

23

匈牙利

美元

350

320

亚洲、非洲

 

 

 

24

日  本

日元

125000

105000

25

土耳其

美元

500

400

26

印  度

美元

300

250

27

埃  及

美元

250

200

28

以色列

美元

700

650

29

新加坡

新加坡元

1200

1100

30

韩  国

韩元

暂无

210000

31

香  港

港元

暂无

2500

注:未列入此表的国家(地区),可参照此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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